山东建筑大学人才工作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密围绕学校建设发展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
人才工作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2.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管理服务和评估工作。
3.负责国家、省部等高层次人才项目选拔、推荐。
4.负责师优秀博士招聘、管理和考核工作。
5.负责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以及国家和省公派出国访学遴选工作。
6.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
山东建筑大学人才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