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18年春季教材的通知
各院(部):
为保证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加强教材工作的管理规定》,就2018年春季教材征订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严格规范教材选用程序,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教材选用必须在任课教师推荐的基础上经过教研室集体论证、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分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相关任课教师需签字后报教务处教材科。
2.为确保教材的选用质量,各学院(部)要坚持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获奖教材或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或21世纪教材或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推荐教材或统编教材,同时考虑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在无上述教材可选的情况下,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选择近三年出版的统编教材,或采用学校教师自编教材或讲义。相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系列教材”。如选用教材为本校教师编写并正式出版的,请注明。
3.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教材的征订工作,各门课程的教材征订工作责任要落实到相关具体人员。
4.在教材选用和征订过程中,严禁私自订购教材、强迫学生购买参考资料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学生教材费按进价结算。
5.教材订购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各学院(部)务必于2017年11月24日(周五)17:00时前将选用教材指定并审核,以确保学生选课选教材,同时承担教学任务的院(部)需导出打印征订表,将任课教师及负责人签字后的教材征订表报教材科(BG203)(11月27日(周一)16:00时前)。教师用教材除更换新的版本按规定四年一领,符合领用教师教材的请务必在系统相关选项由开课单位选订,未选定的为不需要教材。
6.教材领取时间安排,请关注校园网公文发布与教务处网站通知。
注意:
系统教材指定以教研室为单位分配账号。
教学秘书账号为审核账号。
联系人: 姚 伟 办公电话: 86361156 手机:13708928065
2017年11月13日
教 材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