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验收及2017年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培育对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2016年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验收及2017年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培育对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验收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16年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培育对象(见附件1)。
(二)需提交材料
课程负责人需认真填写《2016年山东建筑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培育对象验收表》(见附件2)和《2016年山东建筑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培育对象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名师培育对象需认真填写《2016年山东建筑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验收表》(见附件4),送至教学科(BG115),并将电子版于12月15日上午12点前发至jianglifeng@sdjzu.edu.cn。
(三)验收方式
1.学校组织专家对《2016年山东建筑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培育对象验收表》的内容和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照相应的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5)进行打分,得分≥60分为通过验收。
2.学校组织专家对《2016年山东建筑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验收表》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照相应的教学名师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6)进行打分,得分≥60分为通过验收。
(四)验收结果的使用
1.通过验收的精品课程培育对象,学校将授予每门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称号。
2.通过验收的教学名师培育对象,学校将授予教师“校级教学名师”称号。
3.没有通过验收的培育对象,要制定整改计划,加强建设,学校将组织复审。
二、2017年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培育对象评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在认真总结前期质量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精品课程培育对象
(1)课程原则上是公共课或专业基础课。
(2)校级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项目优先考虑。
(3)课程连续开设在3年以上。
(4)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5)有关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授课进度等材料已经上网。
(6)已获得往届校级及以上校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不再参加评选。
2.教学名师培育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治品质和思想修养;师德高尚,扎实开拓,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知行统一,为人师表,富有创新协作精神,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
(2)申报教师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受聘教授或副教授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直接面向本、专科生的教学工作量近三年平均每学年原则上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4)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
(5)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校内有较大影响,自编或参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有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评价优秀。
(6)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学科专业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7)已获得往届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三)申报名额
1.精品课程培育对象:每个学院(部)限申报2门。
2.教学名师培育对象:每个学院(部)限申报1人。
(四)评选办法
1.学院(部)申报。各学院(部)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填写相关材料,经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评议,择优上报。
2.专家评选。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组成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对各学院(部)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
3.网上公示。评选结果在学校公文发布公示。
4.审批公布。公示期结束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五)评选结果
1.精品课程培育对象
学校将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附件5)从学院(部)推荐的课程中择优评选15门课程作为2017年校级精品课程培育对象。学校后期将对精品课程培育对象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将授予每门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称号。
2.教学名师培育对象
学校将按照山东建筑大学教学名师评审指标体系(附件6)从学院(部)推荐的教师中择优评选5人作为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培育对象。学校后期将对教学名师培育对象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将授予每位教师为“校级教学名师”称号。
(六)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请各学院(部)于12月15日上午12点前盖章后交至教学科(BG11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ianglifeng@sdjzu.edu.cn。
1.精品课程培育对象
山东建筑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培育对象申报书一份(见附件7)及其中所列获奖成果证书、论文、教材著作、项目立项书等的复印件;
2.教学名师培育对象
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校级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书一份(见附件8)及其中所列获奖成果证书、论文、教材著作、项目立项书等的复印件;
联系人:姜立峰,电话:86361507,13969085110
三、精品课程管理
学校目前已与智慧树公司共建课程平台,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资源必须在平台上发布。原有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资源已按课程负责教师在平台上开通账号,相关教师请在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资料上传(账号及说明见附件9、附件10)。新申请精品课程培育对象负责教师请按附件11格式填写,学院汇总后统一开通账号。下一步学校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时将优先考虑已在平台上发布且运行良好的精品课程。
四、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完成部门(人) |
11月24日 |
申请开通平台账号汇总表 |
各学院 |
11月30日 |
原精品课程资料上传 |
各学院 |
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 |
各课程负责人上报“精品课程培育对象验收表”、教学名师培育对象上报“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验收表” |
课程负责人、名师培育对象 |
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 |
各学院上报“精品课程培育对象申报书”“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书” |
各学院(部) |
12月18日(星期一) |
审查材料,准备网上评审 |
教务处 |
12月20日(星期三)-12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 |
专家评审 |
教务处、专家委员会 |
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 |
公布2016年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验收结果及2017年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培育对象评选结果 |
教务处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立峰 电话:86361507 电子邮箱:jianglifeng@sdjzu.edu.cn
教务处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