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开放实验项目批准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教务处 作者: 理学院审核人: 全锦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09:12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鲁建大校字【2006】208号文件)要求,各学院组织了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建议书的填报工作,共收到立项申请216项。经审查,确定2018年开放实验项目立项216项,其中有资项目162项、无资项目54项。有资项目按以下标准资助:文科(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经管(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类专业每名学生资助50元,理工科专业每名学生资助100元。现将开放实验项目予以公布(项目清单见附表)。

请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填写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于2018年11月2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自即日起开展立项项目的实验和研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并于2019年4月31日前提交大学生开放实验项目验收报告和学生实验报告。

为保证年度预算的进度要求,自本年度开始项目经费报销时限为1年。经费报销办法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联系人:李大勇 联系电话:86367203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