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校直有关部门:
为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时、合理地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对下学期要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担任相应的教学任务。
2.如需外(返)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在安排教学任务前将《山东建筑大学外(返)聘教师申请表》报教学科,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外(返)聘。
3.对于需用多媒体授课的课程,要进行课件质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在安排教学任务的同时将《多媒体课件审查统计表》上报教学科。原则上高校教龄不满两年的任课教师不得使用多媒体授课,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多媒体的,应填写《新进教师使用多媒体授课申请表》,并在《多媒体课件审查统计表》的“备注”一栏中标明为“新进教师”,同时报教务处审批。
4.实践类课程的开课周次要录入准确,否则课表中无法显示。
5.提前确定限定选修课(分方向)学生名单,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模块中分专业方向。由学院预置的专业任选课学生名单可在开课二周内集中进行退、补选(实行学分制学生选课结束后不再进行退补选)。
6.对于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任务维护”一栏给予“场地要求”设置,否则无法安排多媒体教室。
7.合班中须注意以下几点:
(1)分清各个专业、班级的教学进程,不允许不同教学进程的班级合班,以免造成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冲突的现象。各班级教学进程可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查看。
(2)不同层次(本科或专科)、不同年级的班级不能合班,若需同一年级内不同专业合班,尽量选择同一学院内专业或相似专业合班。
(3)课程性质不同的课程不予合班,以免造成合班后该课的课程性质、考核方式不一致。
(4)合班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班级。建议原则上必修课按如下方式合班教学。如果某个专业某个年级(如土木04)为5个班,则3/2合班;如果为6个班,则3/3合班;如果为7个班,则3/4合班;如果为8个班,则3/3/2或者4/4合班;如果为9个班,则3/3/3合班;如果10个班,则3/3/4合班;如11个班,则3/4/4合班……依次类推,即合班时,先按3个班合班,然后再考虑4个班合班。
(5)对于《大学英语》类课程,因为听力教室容量有限,最多不超过3个班级合班。
8.教学任务经课表确定后,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不得随意更改。
9.因2015级以后学生实行学分制自主选课,每门课程的课容量有所增加,上课人数按实际选课人数为准。
请各教学办公室落实好教学任务,并于11月16日(第11周周五)前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完毕。同时注意认真核对上课教师、上课周次、教学区等信息,以免在排课、排考时出现问题。
联系人:姜立峰,联系电话:86361507。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