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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员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2日 09:06   来源:    作者:

各院(部、中心):

学校第十二届校、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员于2023年2月聘任,近期即将届满。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织的领导下,教学督导员对全校的本科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山东建筑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山建大校发〔2017〕38号)有关规定,现就第十三届教学督导员的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员选聘要求

1.有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的经历,具备较强的教学或管理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在职人员应具副高及以上职称。退休人员应为近年离退休的管理干部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且没有担任过多的其他社会兼职。

3.优先推荐各级教学名师,教学比赛、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获奖者等,各单位推荐的教学督导员中须有一定比例以上教学优秀教师。

4. 工作积极、扎实,富有奉献精神。

5.各院(部、中心)管理干部原则上不兼任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员。

二、选聘工作安排

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员由院(部、中心)推荐人选,并从中推荐一人为督导组组长,报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由院长(主任)聘为院级教学督导员,同时成立院(部、中心)教学督导组。

学校教学督导员由院(部)、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分别提名候选人,采取提名和选聘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教务处负责对提名的校级教学督导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复核,择优向学校推荐,经学校批准由校长聘任为校级教学督导员,同时成立学校教学督导组。

各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教学督导员的换届组织工作。请根据推荐名额(附件1),于2025年1月27日前将(新任)教学督导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和第十三届校、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WORD和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24223@sdjzu.edu.cn。特别提示:从上届留任至第十三届的教学督导员无需填写附件2,仅填写附件3。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86361506

附件:

1.第十三届校、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员候选人推荐分配表

2.(新任)教学督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3.第十三届校、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月22日

  • 附件【附件1-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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