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专业设置  规章制度  实践教学  教师发展  质量评估  本科招生  教学改革  课程思政  支部党建 
质量监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评估 >> 质量监控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8:43   来源:    作者:

各学院(部):

为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21日

二、评价方式

本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依托教学质量监控平台,采取线上评价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安排

学生(教师)电脑端打开学校主页(手机端登录智慧建大APP),凭学号(工号)、密码登陆数字校园门户,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登录后可免密码进入教学质量监控平台。

(一)学生评教

1. 评教对象:本学期教授课程的任课教师。

2. 参加人员:所有在校本科生。

3. 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1)登陆后,点击下方“教学质量监控”入口。

(2)进入界面后,选择“学生评教” 。

(3)参评学生按照所学课程,逐一编辑、保存,对各指标客观地做出判断(A非常同意、B比较同意、C一般、D不太同意、E不同意),并对该课程教学给出建议和意见。每评价完一门课程都必须点击“提交”,方为有效。

(二)教师评学

1. 评学对象:本学期课程任课教师的授课班级。

2. 参加人员:本学期教授课程的任课教师。

3. 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1)登陆后,点击下方“教学质量监控”入口。

(2)进入界面后,选择“教师评学” 。

(3)参评教师按照所教班级,逐一编辑、保存,对各指标客观地做出判断(A非常满意、B比较满意、C一般、D不太满意、E不满意),并对该班级给出建议和意见。每评价完一个班级都必须点击“提交”,方为有效。

四、有关说明

(一)评学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部)是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和教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有关安排,教师评学结果已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各位授课教师要主动参与到教学管理过程中来,以形成教与学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三)评学评教结果作为提升学校学风教风的重要依据,师生参评率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用于持续改进提升,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温馨提示,本学期评学评教依托教学质量监控平台进行,学生和教师评学评教具体操作步骤及常见问题解答,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

(五)由于评价人数众多,若在评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先将问题反馈给各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再以院(部)为单位将问题汇总后报教务处,由学校统一调适解决。

联系人:吴小惠,联系电话:86361978,工作邮箱:24223@sdjzu.edu.cn。


教务处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附件1.学生评教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2.教师评学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

上一篇:关于做好校、院(部、中心)教学督导员换届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编制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版权所有©山东建筑大学教务处 地址:山东济南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邮编:2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