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按照中心制定的食品卫生知识试题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健康证应于次年有效期结束前提前一个月复查。
三、当发现员工有发烧、痢疾、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要立即脱离岗位,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员工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材料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便后必须使用肥皂、用流动的清水洗手消毒。
五、上岗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女工戴头巾),衣帽保持清洁,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六、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七、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间及餐厅内吸烟,不用工作服擦手或擦工具。
八、不直接用手抓熟食品,不在操作区内吃东西,不得直接用勺子尝味。
九、不穿工作服去洗手间或进入餐厅外其他区域。
十、工作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发生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