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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暂无作者: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发布日期:2013-05-21浏览次数:

一、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 “四不制度”:不购、不收、不用、不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禁收购未经检疫的肉、禽、生、冷原料和食品。

二、食品存放严格执行“四隔离”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严格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肉、鱼类和蔬菜类食品必须洗净后加工,各类蔬类加工前清洗两遍。

四、隔夜饭菜高温后高温热透后出售,出售食品时要用夹具,严禁大把抓。

五、食品原料离地上架、分类整齐存放;清洗时做到荤、鱼、蔬、污物池(盆)分开专用,有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