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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作者: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发布日期:2013-12-17浏览次数:

1211日凌晨,我市洪家楼南路汇科旺园小区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损失惨重。为此,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派出所召集辖区各单位召开现场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针对自身情况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反思存在的问题,全面汲取教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无事故。

为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和平校区安全无事故,和平校区保卫科对校区幼儿园、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锅炉房、配电室、11层办公楼、华夏图书、宿舍区等重点场所及部位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总的安全形势较好,各单位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完备,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有所提高。但是,通过检查也发现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疏散通道堆积物品、消防设施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车辆随意停放等问题。

当前已进入冬季,昼短夜长、风干物燥,正值刑事案件高发和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校园安保工作,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教职工及家属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觉清理楼道内杂物,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当前在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的现象比较突出,望各住户接此通知后自觉将物品清理干净,为他人留出生命通道,利已利人。

二、加强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各单位(住户)要及时对所属用电设备及电路进行检修维护,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因设备老化、电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三、遵守燃气使用规定,时常检查燃气报警器、连接软管工作性能,使用过后关闭灶前阀,提高家庭防火安全意识。

四、消防通道严禁停放各类车辆,对由此引发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防盗工作。加强对地下室、储物间的管理,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家庭住户要做到出门落锁、夜间要关闭门窗,防止入户盗窃现象的发生。

六、提高办公室防盗意识,做到人走落锁,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提高警惕。

七、加强车辆管理。汽车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停放车辆要锁好车门,关闭门窗。严禁夜间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公共区域,以免丢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管理处保卫科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