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和平校区管理处的领导下,负责动力中心全面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负责本中心的工作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制定本中心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
4. 负责监督检查本中心人员岗位职责制落实情况,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负责院内新建工程部分水、电、暖工程的验收工程。
6.负责组织电力、锅炉、热力交换、泵房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改造工作、
7.负责本中心节能降耗工作,制定用电;用水计划,协调停电、停水、停暖等有关事项。
8.负责与供电、供水、供暖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联系工作。
9.负责组织下查、下修,安全检查工作并监督落实。
10.负责组织本中心室范围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习,实施工作。
11.负责组织本中心每周例会,及时传达校、处级两级精神。
12. 负责组织技术培训、安全教育,积极做好安全工作,做好中心人员的考评工作。
13.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素质修养。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