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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办理登记所需的材料

发布日期:2023-12-08

育龄夫妇办理生育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山东建筑大学婚育状况证明》(A4纸,可下载);

2、《生育登记服务承诺书》(A4纸,一式二份,可下载);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4、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5、结婚证原件一本;

6、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需提供第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备注:第6条中没有申请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