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和教师网上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掌握、评价课堂教学整体情况,持续改进教学工作,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组织开展网上评学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自2021年1月13日9:00至2021年2月27日22:00止,教师评学延迟到3月5日,届时将关闭评教系统和评学系统。
二、工作安排
(一)学生评教
1. 评教对象:本学期理论课程的任课教师。
2. 参加人员:所有在校本专科生。
3.操作步骤
(1)登陆学校主页,凭学生学号、密码登陆。
(2)登陆后,选择教务系统入口一或教务系统入口二。
(3)进入界面后,选择“我的评教” 。
(4)参评学生按照评价类别的顺序,逐一编辑、保存,对各指标客观地做出判断(A非常同意、B比较同意、C一般、D不太同意、E不同意);并对该课程教学给出希望和建议。每评价完一种类别都必须点击“提交”,方为有效。
(二)教师评学
1. 参加人员:本学期理论课程的任课教师。
2. 被评对象:所有理论课任课教师的授课班级。
3.操作步骤
(1)登陆学校主页,凭老师账号、密码登陆。
(2)登陆后,点击:“教务信息管理系统”,选择教师入口一或教师入口二。
(3)进入个人系统界面,点击“教师评学”。
(4)依次对本学期的教学班级进行评估(评价选项等级分为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并且给出对该班级的希望和建议,每评完一个班级都必须点击“保存”,方为有效。
三、有关要求
(一)评学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部)是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网上评价、教师评学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和教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学生评教将突出“学生学习体验及效果”的评价,旨在构建以“以学习为中心”的学生评价体系。任课教师要把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作为了解自身教学状况的一个重要渠道,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发展评估与规划处将及时汇总网上评教情况,反馈给各学院(部),有针对性的实施质量改进提升工作,共同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发展评估与规划处
2020年12月23日
编审:付莎
终审:邵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