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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经费落账流程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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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项目落账流程:

1. 经办人在山东建筑大学业财一体化平台提交来款认领落账申请;

2. 财务处收费科(0531-86361887)进行来款认领审核,审核结果短信形式、山东建筑大学业财一体化平台通知消息形式进行通知;

3. 经办人在业财一体化平台“业务办理---状态汇总---待审批中下载财务到账单;

样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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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办人登录智慧建大/数字校园门户---移动办公---科研相关事务流程,上传财务到单,办理科研处科研落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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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财务处计划科财务项目立项老师0531-86367129)进行科研项目立项;

财务处计划科项目立项老师会根据上一步中科研处确定的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在财务一体化系统中办理立项。立项后,在OA系统中完成业务审批办理。(注:OA中立项审批结束,财务系统中同时完成立项)

6. 财务处收费科完成制单、复核,来款认领落账流程结束。

(注:来款认领整个流程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特别说明:对于新立项项目,其中第4步需要老师分别在学校OA系统中和财务一体化系统中进行办理,否则财务处计划科财务立项老师无法完成财务立项并继续推进业务。


旧项目落账流程:

1. 经办人在山东建筑大学业财一体化平台提交来款认领落账申请;

2. 财务处收费科(0531-86361887)进行来款认领审核,审核结果短信形式、山东建筑大学业财一体化平台通知消息形式进行通知;

3. 经办人在业财一体化平台“业务办理---状态汇总---打印中下载财务到账单;

样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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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办人登录智慧建大/数字校园门户---移动办公---科研相关事务流程,上传财务到单,办理科研处科研落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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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财务处收费科完成制单、复核,来款认领落账流程结束。

(注:来款认领整个流程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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