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国家“六保六稳”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要求,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为指导思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发挥资金效益,保障学校平稳运转,现将2025年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 【202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建筑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山东建筑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所有收支纳入预算,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坚持厉行节约,切实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坚持“保稳定、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坚持依法理财,规范内部控制,坚决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保障学校平稳运转,突出学校重点工作,更好地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二、编制要求
(一)收入预算
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筹集资金,依法多形式、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强化各项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认真编制部门收入预算,能够预计的收费、创收收入和专项财政拨款收入都应纳入预算编制,分别填报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1)和专项拨款收入预算申报表(附件2)。
(二)支出预算
各部门(学院)要认真测算2025年度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必须重视事前评估与论证,支出依据和绩效目标明确合理,支出内容明晰,预算金额应包含2025年度全部各项支出明细(尤其涉及部分有合作办学项目的学院需报送项目支出预算)。年度末将按照《山东建筑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支出预算项目分为学校统管项目经费、部门一般办公经费、院部四项基本教学经费、部门常年原有的运转类业务项目经费、部门原有和新增的学校自筹资金发展类项目经费、省财政专项经费。
各类支出项目预算编制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统管项目和部门一般办公经费不需单独填报,由学校统筹安排;
2.院(部)四项基本教学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编报;
3.各部门对照2024年部门业务项目清单,依据2025年部门工作计划和支出需求填报常年运转类业务项目预算,明细填报支出内容、支出金额、支出依据(附件3)。如确有结转需求,请仔细阅读《附件3》中备注内容,按要求填报“结转金额”和“申请金额”;
4.依据人才建设类项目、学科建设类项目、教学建设类项目、科研建设类项目、公共保障类项目、基建投资类项目的口径,各部门填报学校自筹资金发展类项目支出预算(附件4、5),学校自筹资金发展类项目预算填报按照项目归口原则,由牵头部门组织填报整理汇总报送,人才建设类由人才工作处负责,学科建设类和科研建设类由发展评估与规划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教学建设类由教务处负责,公共保障类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基建投资类由基建处负责,项目必须经过严谨的事前评估与论证,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金额、内容、时间计划编制合理,学校自筹资金发展类项目是年末预算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务必高度重视,确保预算编报质量;
5.有省级财政专项建设任务的部门、院部,填报省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支出时间计划(附件6、7)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附件8),财政专项下达后,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资金效益。
(三)为保证各部门、院部了解学校自筹资金发展类项目事前评估论证及绩效目标填报的要求,将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相关政策作为附件随文下发(附件9),请各部门、学院务必认真学习,参照相关要求填报学校自筹资金发展类项目支出预算。
(四)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请按照资产管理处发布的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为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充分发挥资金效益,2025年将继续对部分部门项目进行零基预算编制,除个别必须跨年度支出项目待支出完毕后按项目余额数清零外,其他项目均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余额数清零,不予结转上年结余。请各单位合理估算2025年度支出预算需求,尤其应充分考虑已纳入2024年预算计划应支未支的项目金额,提高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匹配度。如有部门项目因特殊情况需结转上年结余,请报送说明文件。
三、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附表及文字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财务处计划综合科,并将报送资料电子版打包发电子邮件至24531@sdjzu.edu.cn。
联系电话:财务处计划综合科 86367129
附件:1. 收入预算申报表
2. 专项拨款收入预算申报表
3. 运转类业务项目经费预算申报表
4. 学校自筹资金发展类项目预算申报书
5. 学校自筹资金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 财政专项预算申报书
7. 财政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8.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9.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财务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