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按税务部门要求,2021年3月1日—2021年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二、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常用业务”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根据提示的流程办理。如未使用过“个人所得税”APP,需先下载APP并进行注册。
三、在年度汇算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个人中心”的“留言咨询”处进行咨询,或者咨询税务局热线电话12366。若对2020年度工资薪金发放存有疑问,可通过业财一体化平台“薪资查询”进行查询,或咨询财务处计划科李平老师,电话86367129。
四、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并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请教职工务必按要求完成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以免给本人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带来纳税风险。
财务处
2021年3月15日
审稿:陈烁
编审:陈宁
终审:张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