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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月份工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09  点击:

全校教职工:

   根据人事处通知,人事代理人员因年底发放的奖励绩效需计入保险缴费基数,三月份时进行了核算上缴,四月份根据上缴数额扣留个人承担部分,如有疑问咨询人事处马老师,电话86367182。

   根据和平校区通知,扣2021年第一季度水费,第二季度物业费,如有疑问请咨询86367754。

财务处

2021年4月8日

审稿:陈烁

编审:陈宁

终审:张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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