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山东建筑大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该项目2019年第一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学校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在岗在编青年骨干教师。优先选派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以及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科研团队成员;重点资助省“一流学科”建设、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建设、省重点学科(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建设以及博士授予单位建设相关学科和专业教师,符合以上条件的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其他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选拔程序
1.院(部)培育。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团队建设和教师发展的需要,制订本单位2019-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工作计划,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建立本单位拟派出培育人才库,动态管理,多渠道加强对入库教师的培养,提升出国留学竞争力。
2.院(部)推荐。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入库教师填写《山东建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3),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和顺序,经本单位内部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报送人才工作处。
3.学校组织评审、推荐。
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4月1日上午10点前,各院(部)将推荐的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3 )报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冯兰东(地点:BG216,电话:86363196),逾期不予受理。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2.4月上旬,学校组织评审、推荐。
五、派出与管理
详见附件1、附件2。
此项目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2)。相关问题可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咨询,联系人:赵金静、李潇,电话:86367302、86361368。
六、相关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积极建立拟派出培育人才库,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育,择优推荐。以此为契机,促进青年骨干教师拓展国际视野、更新理念、提升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人才工作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