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广转化服务平台,按照科技厅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2019年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时间及范围
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其中:
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已经登记过的不再重复登记。
二、强化可转化科技成果信息登记
对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已经或拟采用作价入股、转让、许可、自行或与他人(单位)合作等方式,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转化或产业化活动的科技成果,应作为有转化需求成果上报,填报《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附件1)。
三、登记流程
成果完成人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并根据操作说明填报、导出《科技成果登记表》。
四、成果登记提交材料
根据成果类型,需准确完整地提交下列材料
1、《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如有转化需求科技成果需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一份。登记软件中导出的上报文件(CGSB***.ZIP压缩文件)。
2、导出相关佐证材料各一份。其中:(1)基础理论成果:验收或结题报告(2)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价证书、鉴定证书、验收证书(3)软科学成果: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证书等。
3、科技成果完成公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
五、登记成果运用
1、获得推荐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基本资格;
2、对于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证书和验收证书(或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一同作为结题验收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
3、优先获得科技成果推介等其他相关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支持。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学校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均为7个工作日,请完成人于3月31日15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326057608@qq.com,纸质版材料于4月1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技处(BG212)。
联系人:丛俊滋 联系电话:86367091
科技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