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各单位初审推荐、学校复审,论文类拟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胡嘉颖《Microstructural evolution and phase transformation of Inconel 718 alloys fabricated by selective laser melting under different heat treatment》等344项成果,知识产权类拟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刘建营《一种定制可降解多元多层纳米复合物3D打印义指指骨》等121项授权成果,著作类拟对机电工程学院梁为《TRIZ工程参数VS进化路线》等4项成果进行奖励。
现将拟奖励成果(见附件1-3)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6月18日。公示期间若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办公楼208,电话86367035)反映。异议材料所反映情况要具体客观,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论文类)
2.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知识产权类)
3.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著作类)
研究生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