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以及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学校开展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10月9日将评审委员会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办公楼107)。
2.各学院依据新修订的《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和《山东建筑大学2013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制定本学院评审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3.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10月12日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表》(附件3)、《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一览表》(附件4),以及必修课程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原件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评审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各学院于10月16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表》(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申报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4)、《201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培养办,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均正反打印。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uxiaoyan@sdjzu.edu.cn。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研究生处(代章)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