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5年春季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山建大校字〔2021〕60号)、《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附件1)、各学院审核细则和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学分审核
课程学分: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可进入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管理-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查看,2022级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未完成情况详见《2022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课程学分未完成情况统计》(附件3)。
必修环节学分: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可进入系统“培养管理-实践管理-实践结果查看-实践详细信息”查看。
二、学术/实践成果预警与审核
(一)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附件2)、专业学位类别论文基本要求及各学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审核细则(2021年修订并报备研究生处版本,或2022年修订并报备版本)进行审核。
(二)审核方式。
申请答辩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学术/实践成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已开放研究生成果采集权限。
三、工作安排及材料报送(需报送至研究生处的材料以蓝色字体标注)
3月24日前,责任部门:各学院
1.各学院教学办审核拟申请答辩研究生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学分完成情况,并检查相关存档材料是否齐全。
2.各学院对拟申请答辩硕士研究生学术/实践成果完成情况进行预审核,对学术/实践成果尚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学生进行预警,预警过程可参考《XX学院2024年春季申请答辩学生学术或实践成果预警情况清单》(附件4)在学院教学办留存。
4月3日前,责任部门:研究生处培养科
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依托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各学院申请答辩学生的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复审,并将审核情况反馈学院。
4月-5月下旬,责任部门:各学院(导师、教学部门、学院督导组)
导师、学院教学部门应持续跟踪学术/实践成果暂未达标学生的进展情况;学院督导组应定期对本学院申请答辩学生学术成果完成整体情况进行调度。
6月6日前,责任部门:各学院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申请答辩研究生学术/实践成果情况,按照《2025年春季申请答辩研究生学术或实践成果审议通过名单》(附件5)格式要求整理审议通过的学术/实践成果信息,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分委会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
6月13日前,责任部门:研究生处培养科
研究生处组织专人对申请答辩学生学术/实践成果情况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授予学位要求的成果完成情况,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学院应做好审核过程材料的归档工作,相关模板请参考使用《必修环节考核模板、相关规定》(附件6)。
2.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研究生处将会同各级督导员,对申请答辩学生的各项归档材料进行全面检查。
请各学院(所)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自查和审核工作,确保2025年春季申请答辩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任乐梅 强玉姝 联系电话:86367035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2.《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
3.2022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课程学分未完成情况统计;
4.XX学院2025春季申请答辩学生学术或实践成果预警情况清单;
5.2025年春季申请答辩研究生学术或实践成果审核通过名单;
6.必修环节考核模板、相关规定(参考使用)。
研究生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