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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 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11:10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3年春季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山建大校字〔202160号)、《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附件1)和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学分审核

课程学分: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可进入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管理-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查看,2020级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未完成情况详见《2020级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未完成情况统计》(附件2)。拟申请答辩的在职研究生公共课课程学分由研究生处线下审核,专业课课程学分由各学院线下审核。

必修环节: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可进入系统“培养管理-实践管理-实践结果查看-实践详细信息”查看。在职研究生必修环节由学院负责进行线下审核。

二、学术成果预警与审核

(一)审核依据。

2023春季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学术成果,2019级及以后的依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附件1)及各学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审核细则2021年修订并报备研究生处版本,或2022年修订并报备版本进行审核。其他年级依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二)审核方式。

申请答辩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学术成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开放研究生成果采集权限,在职研究生的毕业前学术成果采取线下审核方式完成。

三、工作安排及材料报送(需报送至研究生处的材料以蓝色字体标注)

410日前责任部门各学院

1.各学院教学办审核拟申请答辩研究生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学分完成情况,并检查相关存档材料是否齐全。拟申请答辩学生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需提交签字盖章完备的2022年春季申请答辩在职研究生专业课及必修环节审核表(仅在职研究生填写)》(附件4)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BG208室)

2.各学院对拟申请答辩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完成情况进行预审核,对学术成果尚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学生进行预警预警过程可参考XX学院2023春季申请答辩学生学术成果预警情况清单(含在职)》(附件2在学院教学办留存;

4月16日前,责任部门: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

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依托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各学院申请答辩学生的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复审,并将审核情况反馈学院;

5月-6月中旬,责任部门各学院(导师、教学部门、学院督导组)

导师、学院教学部门应持续跟踪学术成果暂未达标学生的进展情况;学院督导组应定期对本学院申请答辩学生学术成果完成整体情况进行调度

619日前,责任部门各学院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申请答辩研究生学术成果情况,按照2023年春季申请答辩研究生学术成果审议通过名单》(附件3)格式要求整理审议通过的学术成果信息,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分委会公章后送至研究生处。

626日前,责任部门: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

研究生处组织专人对申请答辩学生学术成果情况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授予学位要求的成果完成情况,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学院应做好审核过程材料的归档工作,相关模板请参考使用《必修环节考核模板、相关规定》(附件5);

2.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研究生处将会同各级督导员,对申请答辩学生的各项归档材料进行全面检查。

请各学院(所)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自查和审核工作,确保2023季申请答辩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刘岩 强玉姝   联系电话:86367035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

2.XX学院2023春季申请答辩学生学术成果预警情况清单(含在职);

3.2023年春季申请答辩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通过名单

4.2023年春季申请答辩在职研究生专业课及必修环节审核表(仅在职研究生填写);

5.必修环节考核模板、相关规定(参考使用);



研究生处

                                            2023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