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研究生
选题审议及开题工作的通知
《山东建筑大学“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程序及要求》(山建大校办字【2018】19号)(附件1)规定,学生的“‘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审议表”应在“正式进行论文选题前一学期提交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且要求“选题报告评议一般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第一次未通过者,必须在半年内再次进行选题报告评议。”、“研究生处确认研究生通过选题报告审议18个月后,方受理研究生的答辩申请”。
根据以上时间节点要求,结合学籍管理规定,请大家务必提前做好答辩申请规划,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审议申请和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相关材料的备案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6月7日前,凡已确定题目的同学均可申请进行选题审议,2020级学生最晚应于本学期进行选题审议。提交“‘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审议表”(附件2)一式三份至研究生处。
2、6月30日前,2020级博士应于本学期召开选题评议报告会。评议会后上交《‘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附件3)和《“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分表》(附件4)一式三份至研究生处。选题评议报告会召开前10天请将《博士研究生选题评议会召开通告》(附件5)发送至学位办,以便对外进行公告。
3、请大家按以上时间提交材料,以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如“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与上交材料时间无法衔接,会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晓燕 联系电话:0531-86361916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程序及要求
附件2:“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审议表
附件3:“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
附件4:“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分表
附件5:“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研究生选题评议会召开通告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4日
作者:刘晓燕
审稿:王飞
编审:陈举欣
终审:赵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