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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届秋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实施校级抽检的通知

信息来源: 研究生处 作者: 刘晓燕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14:22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依据学校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对2021届秋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开展校级抽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1年秋季学期已通过答辩,但两份盲审成绩平均分低于75分或单份盲审成绩低于70分的学位论文。

二、抽检规则

抽检比例为上述范围的所有论文,并对近三年在学位论文查重、盲审、答辩等环节出现两次以上不合格或在上级抽检论文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导师所指导学生论文进行加送。

三、抽检程序与处置措施

(一)1224日校学位办确定学位论文抽检名单并反馈至相关学院,名单内导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和完善。

(二)202238日前,学生将修改完善后的论文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校学位办委托论文送审平台进行校外专家评阅,评审费用由学院承担或责成导师承担。

(三)316日,校学位办反馈专家评审结果。两份评阅成绩均不低于70分、且平均分不低于75分的,判定为“无问题论文”,两份评阅成绩平均分低于75分或一份评阅人的评阅成绩低于70分的,判定为“有问题论文”。针对“有问题论文”,由学院督促导师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意见对照整改清单》。

(四)323日前,导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完善后的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修改意见对照整改清单》,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上传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同时上交纸质版论文。

(五)抽检中出现“有问题论文”的导师,尤其是未认真进行论文修改者,将被记入负面清单,作为今后招生资格审核、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各类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申报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刘晓燕             邮箱:liuxiaoyan@sdjzu.edu.cn



附件:1.2021届春季学期毕业硕士学位论文校级抽检清单

2.学位论文修改意见对照整改清单




山东建筑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24

作者:刘晓燕

审稿:王飞

编审:陈举欣

终审:赵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