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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员换届工作

信息来源: 作者: 姜芊孜、任乐梅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9日 14:21浏览次数:

各学院:

学校第四届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已经届满。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织的领导下,教育督导员对研究生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实施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144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就第五届研究生教育督导员的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督导员选聘要求

(一)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水平高,学术作风严谨,师德高尚。

(二)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的相关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长期从事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研究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经验。

(三)热心研究生教育事业,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治学严谨、处事公正、原则性强,善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三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且近三年内指导的研究生无省抽检论文不合格情况。

(五)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保证督导工作时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督导任务。

(六)本科生督导员和研究生督导员原则上不得兼任。

(七)连续聘任的,最多不超过3届。

二、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织构成

校督导委员会在学校主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校督导委员会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处处长兼任,秘书由研究生处指派。研究生处负责协助校督导委员会进行队伍建设和督导工作开展,并指导学院督导组开展工作。

学院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联络员1名,成员25名。组长一般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原则上由本学院校督导委员会委员担任,联络员一般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兼任。副组长主要负责与校督导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参与学院督导工作研究与部署等,原则上不承担学院具体督导任务。

三、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参与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研究生课堂教学进行随机听课检查、指导;对招生录取、培养、学位等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的规范性和工作秩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参与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按照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对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各方面进行检查、指导。并通过调研问卷、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并及时反馈师生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选聘工作安排

校督导员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推荐,原则上每学院推荐1名,填写《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报学校审定后由校长聘任,学校统一颁发聘书。

院督导员由各学院遴选和聘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员的推荐、学院督导组的换届及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细则的修订工作。请于2025228日下午15:00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WORD和盖章PDF,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24332@sdjzu.edu.cn纸质签字、盖章版报研究生处培养科(BG208)备案

1. 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和第五届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

2. XXX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名单》(参考使用附件4模版)和《XXX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细则》。

特别提示:从上届留任至第五届的校级教育督导员无需填写附件2,仅填写附件3


联系人:任乐梅 姜芊孜 联系电话:86367035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实施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144号)

2.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第五届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推荐汇总表

4XXX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名单(模板)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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