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培养环节,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全面了解本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管理状态,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管,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本学期学校将在第12周至第13周(11月20日-12月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
一、时间:11月20-24日(第12周)
二、自查内容
详细了解本学期自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导师论文指导情况和教学各环节管理情况,并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自查:
1.【常规工作】:根据《学期研究生管理系统各环节完成情况》(附件1)完善管理系统相关内容(研究生处检查);
2.【常规工作】:232401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及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按照培养方案开课;教学任务执行是否与系统维护一致;校、院两级课程督导材料学院存档情况;调、停(代)课情况及审批材料学院存档情况等);
3.【常规工作】:232401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查情况;
4.【常规工作】:222302学期课程考核及试卷、成绩单归档情况等;
5.【常规工作】:2023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6.【常规工作】: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0级博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报告材料归档情况;
7.【常规工作】:2022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及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工程实践》等必修环节考核布置情况;
8.【常规工作】: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情况;
9.2023年秋季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必修环节考核完成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10.【专项工作】:2023版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制定及归档情况;
11.【专项工作】:22230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11月27-12月1日(第13周)
二、检查方式及目的
1、确定检查时间。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由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分组交叉对学院提供的自查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分组情况详见《232401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分组安排》(附件3)。请各学院提前与相应的督导员取得联系确定现场检查及座谈会时间、地点。
2、校级督导组现场检查。督导组按照约定时间对学院研究生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学院应向督导员提供本学院《232401学期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自查报告》(附件2),并积极配合学校检查组工作。现场检查环节建议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参与检查工作,欢迎导师和任课教师代表参加。检查内容请参考“三、重点检查工作”部分进行。
3.学院座谈会。结合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和学校总体安排情况,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将采取指定召开和选择召开两种方式进行。指定召开的学院研究生处将在11月20日前,点对点对接通知,并届时安排专人参加座谈。选择召开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召开学院座谈会,如需召开,请提前与检查组商定座谈会安排及工作程序,研究生处将根据工作安排随机选取部分学院参加座谈。座谈会参加人员建议由校级督导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秘书、导师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和部分研究生组成。座谈会应在现场检查环节之后进行,座谈会内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听取学院本次期中教学自查情况汇报、校级督导组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就研究生培养过程与管理状态征求意见等。会后建议各学院形成会议纪要。
三、学校检查内容
督导员应结合各学院自查报告,重点对以下常规工作进行抽查,并对专项工作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常规工作抽查内容:
1.232401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及执行情况;(说明:安排情况由研究生处通过系统进行检查,执行情况检查包括校、院两级督导听课记录;调、停(代)课单;以及执行过程的相关其他材料等。);
2.232401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查情况(包括系统完成情况,教材选用审查表纸质材料学院归档情况等);
3.222302学期课程考核情况,包括试卷批阅质量、成绩正态分布情况、试卷及成绩单归档情况等。(说明:每学院抽查课程不少于6门。请督导老师提前按学院筛选并自行打印备查课程,详见附件4-2,并于检查后按要求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确认。)
4.2023级研究生(含博士)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5.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0级博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报告材料归档情况;
6.2021级专业学位专业实践考核安排情况(具体:考核安排表是否落实;是否提前通知导师、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是否公布等。)
7.2023年秋季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必修环节考核完成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专项工作检查内容:
8.2023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及归档材料存档情况;
9.22230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自查整改情况(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整改情况后,在学校检查前发送至校级督导员,由校级督导员自行打印并参考学院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各项信息填写完备后提交至研究生处);
四、材料提交
校级督导员需提交的材料:
1.11月17日下午16:00前,请将本学期课程督导过程材料《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督导记录表》(模版见附件 5-1),确认各项内容填写完备,签字齐全后上传至研究所管理系统(上传流程:进入系统——右上角切换为“校级督导员”角色——点击“教学管理”——点击督导课程“授课教师”姓名——上传听课记录表)。我处统一下载整理后反馈至相关学院,作为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资料,备查;
2.12月15日下午16:00前,将信息填写完备,签字齐全的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GB208室,强老师)
(1)《22230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附件2-2);
(2)《23240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各环节抽查表》(附件4-1);
(3)《23240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课程考核抽查表》(附件4-2);
(4)《XX学院232401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督导员检查报告》(模版见附件5-2);
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11月23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将各项信息填写完备的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0302@sdjzu.edu.cn邮箱,纸质材料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BG208室,强老师)。
1. 《232401学期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自查报告》(附件2-1);
2. 《22230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附件2-2);
2.《232401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分组安排》(附件3);
第三阶段:总结反馈
1.本学期放假前,研究生处将各督导组检查情况、问题清单等反馈至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问题清单和检查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情况纳入下次期中教学检查审查范围;
3.对于管理严格,检查情况优秀的学院通报表扬,并将检查反映出的亮点和典型案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4.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及学院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底院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范围并量化计算分值。
培养工作联系人:刘岩、强玉姝 联系电话:86367035;
附件:1.232401学期研究生管理系统各环节完成情况统计;
2-1.232401学期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自查报告;
2-2.22230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3.232401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分组安排;
4-1.23240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各环节抽查表;
4-2.23240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课程考核抽查表;
5-1.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督导记录表(模版);
5-2.学院232401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督导员检查报告(模版);
研究生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