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我校《关于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
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教学执行学校统一放假安排(见附件),课程顺延(需补课的课程,研究生处另行通知)。部分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调整情况如下:
1.《英语口语1》(2024口语1班、2024口语2班、2024口语3班、2024口语4班)9月17日(星期二)课程调整至9月14日(星期六)上课,上课地点不变。
2.《硕士英语精读》(2024非全精读1班、2024非全精读2班)10月5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上课地点不变。10月12日(星期六)停课一次。
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024非全中特班)10月6日(星期日)正常上课,上课地点不变。9月29日(星期日)停课一次。
二、专业课
两假期间,研究生专业课建议执行学校统一安排,如确需调整的,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但应确保提前通知到相关老师、学生。
研究生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