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我校《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除下述公共课程上课时间有所调整外,其他公共课统一执行学校放假安排(见附件),课程顺延不补。具体如下:
1.《数值分析》(2023数值分析1班、2023数值分析2班)9月29日(星期五)课程调整至9月22日(星期五)上课,上课地点不变。
《数值分析》(2023数值分析3班)10月8日(星期日)课程调整至9月24日(星期日)上课,上课地点不变。10月8日(星期日)停课一次。
2.《硕士英语精读》(2023非全精读1班、2023非全精读2班)9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上课地点不变。10.7日(星期六)停课一次。
3.《学术伦理与知识产权》(2022非全学术伦理班)9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上课地点不变。10.7日(星期六)停课一次。
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023非全中特班)10月1日(星期日)正常上课,上课地点调整至BW010。10月8日(星期日)停课一次。
二、专业课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研究生专业课建议执行学校统一安排,如确需调整的,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但应确保提前通知到相关老师、学生。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