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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研究生处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10:09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检查时间:2月28日-3月6日;

二、检查方式:采取开课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开课学院自查为主,研究生处进行随机抽查,了解和掌握全校期初教学准备和实际运行总体状况,检查各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范围:2021-2022-2学期按照教学计划开设的全部课程(含非全日制课程,以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任务维护为准)。

四、检查内容

1.教学安排情况。教学计划课表的安排、运行、执行情况,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任务及课程安排维护情况,教学信息(尤其是临时调整变化的)的沟通、传达和反馈情况。

2.任课教师(含外聘、外籍和兼职教师)到岗情况。任课教师是否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课表组织教学;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停)课情况等;仪容仪表是否端正,课堂讲授是否遵守政治纪律等。

3.学生到课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4.教学保障情况。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语音室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运行及其配套服务情况等。

五、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安排专人对本单位学期初各项教学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2.学院教学部门应确保提前将相关通知、安排、要求等通知到学生、教师,尤其是上课时间、地点或教师等有调整变化的,应确保通知到本人。检查期间开课学院教学部门应确保有效联系渠道畅通,做到突发问题、异常情况等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3.任课教师应提前通过学院通知、研究生管理系统等途径认真核对本人上课时间、地点新进(聘)教师要提前学习了解相关文件、规定,熟知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要求。恪守教师职责,严把课堂教学质量关。

4.校研究生处将组织专人对期初全校研究生期初教学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公共课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突发问题。

六、总结反馈:

各学院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整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自行存档以备查。学校抽查情况将通过适当途径予以反馈。


研究生处

2022年2月25

作者:刘岩

审稿:王飞

编审:李轶

终审:赵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