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需对本学期期末部分教学任务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所有课程及考试需在第19周周五(2022年1月7日)前结束,原教学进度在此时间之后结课的课程需加快教学进度或利用空闲时间补课。
2、课程或考试安排在1月7日(星期五)、1月8日(星期六)进行的,各开课单位需核实教学基本信息(年级、课程名称、教学班级、任课教师、上课地点等),报研究生处备案。
3、元旦期间不安排放假休息,1月1日至3日按照正常工作日上课;原考试安排当天的正常进行。
4、1月8日之前已完成教学任务的,可申请提前离校。
请各开课单位及学生所在学院按要求做好教学任务调整,确保各项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10日
作者:刘岩
审稿:王飞
编审:李轶
终审:赵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