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诊 须 知
1、患者就诊前,需持本人病历到挂号室挂号。挂号后根据病情到相关科室就诊。
2、就诊时,由医生根据病情用药,不得向医生点药。替人捎药。不得无端向医生索要假条,如有必要,医生根据病情出具病假证明。
3、就诊后,如需取药,先到收款室交款后,再到药房取药。
4、个人自带药品,一律不予注射、使用。
5、需到校外医院治疗时,必须先由校医院医生出具转诊证明,方可转院。无校医院转诊单者,医药费自理。
6、请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遵守公共道德,医院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大声喧哗、吵闹。
就诊时请自觉按顺序排队,急症优先。
校 医 院
编稿:张振利
终审:宗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