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在校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和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对象和范围
本预案所称外籍工作人员包括在我校从事长期、短期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外籍人员,也包括临时来我校进行参观访问的外籍人员;外国留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外国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的类别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类别为:预科生、进修生和研究学者。本预案适用于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在我校工作、学习期间所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学生在我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参照适用本预案。
(四)重点防范范围
本预案所称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是指:与我校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有关的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1.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人身伤亡事件以及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2.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3.外国留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
4.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5.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6.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公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7.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突发事件;
8.与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相关的重大政治、经济和宗教事件。
9.与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相关的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五)工作原则
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最大程度地保障我校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外事归口管理原则和协作处理原则。学校涉外突发事件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各成员单位之间协作处理。
3.逐级报告原则。发生外籍工作人员和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部门逐级报告。
4.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一)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国际交流合作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教务处、研究生处、后勤处、信息化发展和研究中心、校医院、各院(部)和相关单位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组织实施;
2.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3.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完成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应急处置
(一)当发生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工作小组,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工作小组及相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将情况立即报告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校医院要立即派出医务人员抵达现场展开 医疗救护活动。
(三)工作小组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必要时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查工作,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四)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果严重的,工作小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通知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家属,做好家属来校的接待工作。
(五)如发生与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相关的重大政治、经济、宗教事件,工作小组应尽快采取控制措施,掌握第一手情况,并立即将情况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小组立即对事件展开调查,并逐级上报,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协调和配合外专、外交、公安、安全、教育、宗教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健全制度
高度重视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安全、健康、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有关突发事件的防范条款,并严格执行。
(二)强化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活动。要积极向外籍工作人员、外国 留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宣传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三)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
工作小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外籍工作人员、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机制。工作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办公电话和应急联系方式,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于出色完成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在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或在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涉外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于获悉涉外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发生不按规定报告和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对于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工作、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视其情节和危害,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将根据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六、附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