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和有序进行,及时有 效地处置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 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将防范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校园大型活动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组织的校庆、重大节日庆典、省市级以上的体育赛事、教工或学生运动会、文艺团体演出、招生就业招聘会以及省市级以上党政领导和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等来校视察、访问、学术讲座等活动。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包括活动期间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活动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火灾、公用 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挤踩压伤、交通事故、重大的治安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
(二)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活动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以学校为主可以处置的突发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活动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的突发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活动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大的态势,死亡 3 人以上,需由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的突发事件。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 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扎实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推进学校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校团委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工会、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后勤处、校医院、各院(部)和相关单位
(二) 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内举办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四、处置原则
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地做好预防和处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工作。重点做好:一是活动举办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五、几种常见突发情况的处置
(一)火灾事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由分管校领导、保卫部、活动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义务消防队员、安保人员组成。
2.报警程序
(1)火警119、学校报警中心86361110、活动主办部门领导、保卫部领导和学校分管领导。
(2)报119火警时一定要镇静,口齿清楚,说清火灾的地点,火灾发展的现状以及因什么原因引起的燃烧(电器、气体、各类油)。
(3)报完 119 火警后派人员到学校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 灾现场。
(4)在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就近人员现场进行扑救,以救待援。
3.组织实施
(1)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义务消防队和就近教职员工均应积极参加火灾扑救等待救援。
(2)消防车到来之后,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统一指挥,根据义务消防队的责任分工做好扑救、疏散、通信联络、救护等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就近使用灭火器、消防水枪、水桶、脸盆等。
(4)扑救火灾原则:救人重于救物;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现场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及时扑救。
4.扑救方法
( 1 )扑救火灾时,应注意先切断电源、气源,同时要注意先转移火场及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实在无法转移的应设法冷却或降温处理。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灭火工作。
(2)实行自救:当火情较小时,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组织学生使用灭火器扑救。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服等。
(3)报火警:当火情有蔓延趋势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要说清地址、起火部位、火势情况和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
(4)组织疏散:应调动人员充分利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救生。危急时刻,不要顾及财物,逃生第一。
5.注意事项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未经消防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情况。
(3)火灾事故首先要注意扑救人员的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4) 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
由分管校领导、活动主办部门负责人、受伤害学生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保卫部、学生工作部有关人员组成。
2.报警程序
急救 120、学校急救报警中心86361120、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
3.处置措施
(1)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必须把握“抢救第一”的原则,立即安排人员联系、报告活动负责人,就近送当地正规医院或者联系当地 120 急救中心,予以紧急救助。同时疏散学生撤离至安全地点,保护事故现场。
(2)报120时一定要镇静,口齿清楚,说清受伤人员所在地点,受伤状况。报完120后派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急救车进入事故现场。
(3)在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校内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4)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注意事项
(1) 现场处理事件时要冷静,采取措施要果断。
(2) 处理此类事件的原则:抢救第一,减少伤亡。
5.群体打架斗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5.1 处置事件的组织
由分管校领导、活动主办部门负责人、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保卫部、学生工作部有关人员组成。
5.2 报警程序
学校报警中心电话 86361110、学生辅导员、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
5.3 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部人员、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劝解围观人员,并找到事件的主要当事人,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如有人员受伤,按照先救治后调查的原则进行处置。
(4)如是校内人员与社会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须立即拨打公安“110”电话报警,并尽力控制事态。
5.4 注意事项:
(1)现场处理事件时要冷静,采取措施要果断。
(2)处理此事件的原则: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学生,注意自身的安全。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二)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