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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2019-05-09 09:31  

山建大校办字2019〕11

山东建筑大学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教育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实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新时代国家“五位一体”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颁布的《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新时代全国高等教育会议精神,坚持“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质量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切实完善促进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和机制,牢固树立质量红线意识,不断增强学校工程类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契机,扎实推动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为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在认真总结学校土建类专业国家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面启动、分步推进、优先支持”的原则,稳步、扎实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一)全面启动

2019年上半年,全面启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摸底工作。对符合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受理条件的所有工科专业,由相关学院对照国家工程教育认证标准,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专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摆问题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提出认证计划安排。

(二)分步推进

学校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研究确定立项申请认证专业名单。分批立项,分步推进。

2020年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工科专业率先参加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023年前,原则上所有符合受理条件的工科专业全部提交认证申请,努力提高认证申请的受理率和通过认证率。

(三)优先支持

学校设立专业认证专项启动经费,按照“谁率先推进认证,谁优先得到支持”的原则,统筹用于支持办学基础条件好、改革意愿强、积极主动申请国家认证的专业。

对受理申请的专业,学校给予5万元的启动匹配经费,并将统筹学科专业建设经费,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支持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认证需要。

通过认证的专业,将其视为专业建设的重大成果,依据《山东建筑大学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奖励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发201871号),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工作进程

(一)启动阶段

2019年上半年:全面启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摸底工作,组织召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推进会;研究确定2020年立项申请认证专业名单(2021—2023年立项申请认证专业名单另行通知)。

2019年下半年:对计划参加2020年、2021年认证的专业,相关学院要组织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懂、弄通《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等文件精神,做到应知应会;选派一批深度参与专业认证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开展外出学习、培训和调研;积极与认证分委员会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官方(教育部评估中心、高等教育学会、认证分委员会等)举办的各级各类认证培训会议,尽快熟知认证规程、精通认证标准。

(二)材料准备

对计划2020年提交认证申请的专业,要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认证协会秘书处提交申请书。专业收到受理申请通知后,要对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进行自评,并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格式要求,认真组织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并为每一项陈述进行举证,整理支撑材料。认证分委员审核自评报告后,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做出是否通过结论。专业要根据认证分分委员的审核意见,及时提交补充材料。

对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申请认证的专业,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模拟认证

对计划2020年提交认证申请的专业,应在2019年10月—12月、2020年3月—5月两个时间段,分别组建模拟认证校内专家组和校外专家组,全面开展校内模拟认证。认证专家组在审阅各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和现场考查的基础上,形成认证结论和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各专业。

对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申请认证的专业,有关模拟认证的要求及时间节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迎接考查

相关专业收到认证协会秘书处发出的现场考查通知后,要及时制定专家组现场考查工作方案,加强与各专项工作组的沟通交流,确保考查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专业认证是建立外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动专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院长是专业认证总负责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协助院长抓好认证组织实施,专业负责人是专业认证的主要责任人。在专业认证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握认证标准,切实做好对标自评、专业建设、自评报告撰写、材料整理、考查准备等各项工作,专业相关任课教师、学生必须积极参与、配合校内自评、材料整理、专家进校考查和考查汇报等各个环节工作。

专业认证是一项系统工程,认证标准严格、具体,现场考查仔细、全面。学校评估(认证)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全程组织、协调、指导与推进等工作。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抓落实,明确一名同志作为认证工作联络员并报评估(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鼎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有效推进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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