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山东建筑大学报》内容质量,加强新闻宣传效果,促进校报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山东建筑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山建大党办字〔2021〕26号)“三审三校”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审核工作流程及职责规范
学报严格执行责任编辑一审、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二审、宣传部副部长三审的“三审”制度,确保稿件质量。
1.一审:责任编辑
工作要求:全面审读所有稿件,对选题内容的社会效益、文化价值和出版价值进行审核,严格把好导向关、知识关、文字关等,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二审: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工作要求:
①审读全部稿件,并对稿件质量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
②对栏目设置、主次安排提出改进意见。
③对文章标题、排版样式提出修改意见。
3.三审:宣传部副部长
工作要求: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包括出版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作出评价。
二、校对要求
1.质量标准
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
2.校对内容
①清除错别字。
②解决和消除稿件所存疑点。
③修正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
④清除文法修辞差错。
⑤核对并清除版式误差。
3.校对程序
①初校:学生记者
工作要求:对照原稿校对,重点清除错别字。
②一校:责任编辑
工作要求:细读每篇稿件,重点解决和消除稿件所存疑点,清除文法修辞差错。
③二校: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工作要求:通读初样,重点修正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
④三校:宣传部副部长
工作要求:通读清样,重点核对并清除版式误差。
重要稿件相应增加校次,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或者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完成。
山东建筑大学宣传部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