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现将学校2022年清明节假期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整安排
2022年清明节期间(4月3日、4日、5日)不再安排放假,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正常休息,有课的教师、学生正常线上上课,4月4日(星期一)、4月5日(星期二)按照正常工作日居家办公、线上上课。清明节假期调整至暑假,具体教学任务调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外出管理。校外师生员工不离开济南,确需离开的须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并及时上报车次、航班、旅居地点等信息和健康状况,确保行程可追溯。
(二)加强师生服务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提供安全便利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要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提供暖心服务,加强人文关怀、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师生健康监测,落实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制度,从严执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及时通过“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上报信息。
(四)做好师生学习生活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导师生做好健康管理,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要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少用电子产品,坚持营养膳食,保障充足睡眠,增强抵抗疾病能力。
(五)强化防疫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全省学校疫情防控“三底线四服务两调度一巡查”工作台账》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守住学校疫情防控“三条底线”。
相关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