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科研处积极准备,高质量完成了省科技厅对我校绩效评价的各项要求,最终我校获评“优秀”,按照山东省科技厅有关政策,后期我校将获批50万元经费补助。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价等次落实相关支持和撤销政策。
学校于2021年6月获批“山东省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机构具体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实施。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成立“山东省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来,科研处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科技合同登记备案180余项,服务企业100余家,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3826.81万元,推动了我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工作提质升级,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审稿:李秀领
编审:何文玲
终审:张之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