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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推介学习山东建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2-13   点击量:   作者:张雯君   来源:资产管理处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推介学习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我校《破茧成蝶: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8栋职工住宅不动产产权证办理问题的解决历程》案例,是被推介的山东省12所高校典型案例之一。

山东省教育厅聚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热点、难点问题,面向所属高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充分挖掘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工作中的亮点,以及近年来已取得实效且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经验和做法。本次推介的高校典型案例,在公房管理、国有资产盘活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建立使用公物仓、妥善解决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通过推介旨在持续推动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产配置及使用效益,最大限度挖潜增效,提升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我校和平校区8栋职工住宅楼20余年一直未能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给324户教职工带来持续的困扰。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难题,近年来,学校资产管理处多次前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直机关职工住房管理中心、济南市政府、历下区政府、济南市历史遗留办、历下历史遗留办、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历下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汇报情况,沟通协调办理相关事宜。经过不懈努力,2021年9月济南市不动产中心颁发了首批41户教职工的不动产产权证;截至2022年9月,8栋职工住宅楼324户不动产产权证全部办理完毕。这次历史遗留问题的圆满解决,是我校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

审稿:秦广久

编审:何文玲

终审:张之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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