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10月7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BG202召开研究生导师座谈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赵海涛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研究生导师围绕研究生培养、师德师风建设等展开了热烈讨论,就研究生生源质量、专业实践、科研指导、学位论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赵海涛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内涵提升、强化研究生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与研究生导师进行交谈。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研究生导师应立德修身、严谨治学,尽心尽力投入指导、履行指导职责,特别是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及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今后,研究生导师应每周开展一次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活动,及时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加大教育与管理力度,按照学校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赵海涛强调要严格落实学生外出请假制度,强化内控机制,对学生日常安全、疫情期间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学生安全为导向,健全制度、落实管理职责。随后,张鹏对导师关于研究生安全工作提出基本要求,学校正在推进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主体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作为研究生导师,要增强履职能力,做好研究生的引路人;要注重师德师风,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整体水平。
研究生导师是高校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一系列文件,对高校教师、研究生导师的职责、行为、违规处理做出了全面规定,不仅完善了导师指导行为基本规范,同时划出严格的行为底线,为促进导学关系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鹏,副院长巩克菊,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座谈会。
审稿:赵海涛
编审:何文玲
终审:张之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