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法学院在建业学堂举办“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进展、问题与前瞻”主题讲座。山东大学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张式军担任主讲,法学院院长王淑华、副院长朱宝丽、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国涛教授及部分专业老师以及2016级学生到场聆听学习。
张式军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探索历程进行详细的阐述,让同学们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了初步了解。张式军对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观点,启发同学对于诉前程序中的公告的效力问题、诉讼地位问题以及败诉与责任的承担问题进行思考。他还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建议并作总结陈述,让同学们明白若要规避和解撤诉风险,必须引进环境公益诉讼和解制度。
本次讲座的顺利进行,让同学们认识到环境保护的紧迫性,有利于增进师生对环保司法的了解,对加强环保公益诉讼的理论学习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审稿:朱宝丽
编审:牟永念
终审:刘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