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要求,为全面提升专利创造质量、运用效益,学校推进实施专利申请预评估审查制度,并在专利申请事务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服务科研人员。
实施专利申请预评估审查机制。专利申请前,专利发明人须恪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格按照实际贡献进行发明人署名、排序,提交《山东建筑大学专利申请审核表》,由所在学院根据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组织三名及以上专家从申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审查,提出是否同意该专利申请的意见,审核通过后提交科研处复审备案。
开展专利申请事务委托服务。学校与济南泉城专利事务所签署了专利事务委托服务协议,由专利事务所代发明人提交评估合格的专利电子申请文件直至取得授权,提供全过程电子文件上传和下载,及时通知发明人进行专利申请答复、补正等相关专利申请事务的服务。
统一维护发明专利并缴纳年费。自今年7月1日起,学校对授权5年内的学校为唯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进行统一维护,从科研项目管理费、政府专利资助资金中统一缴纳发明专利年费,把科研人员从繁杂的专利申请、维护等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
今后,科研处将根据科研人员需求,在专利申请和维护的具体事务服务过程中,定期组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和专利保护措施,加大专利转让、专利许可等形式的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进学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体系化建设。
审稿:张志刚
编审:牟永念
终审:刘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