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科技处、重点建设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30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加大申报工作的组织力度,明确申报任务和责任。各院部每年应组织并要求非管理岗位、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在编教授、副教授和博士,尤其是加强新进青年博士的责任意识,积极主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纳入学院相关考核工作中。注重发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龙头作用,认真调研学科前沿,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提交更多高质量的申请书。各院部要在动员发动的基础上,把申报指标落实到人,并协助申请人开展申请项目的组织工作和申请书的撰写修改。

二、组织保障,全员发动

各院部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科研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可吸收具有申报经验的学术骨干参加。

各院部要组织全体教师参加的基金项目申报总结动员会,认真分析和总结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立项工作的经验,要求本部门具有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对重点的研究方向进行科学论证,合力组织项目申请团队,对年轻的教授和博士,要重点做好动员和发动。尤其是对近两年申报过项目的人员,要做好专家意见的分析梳理和学习领会,真正把专家的意见落实在申请书的修改中,促进申请书的撰写水平的提高。

各院部可结合自身实际,以院部、学科或研究方向为单位,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针对性指导工作,对申请项目的选题、研究内容与目标、研究方案与技术路线、项目组成员的组织以及申请书撰写技巧等方面,给广大申请人员以具体的帮助和指导。

各院部要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要求,认真履行形式审查环节。仔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逐项审查,避免因申请书通不过形式审查而不能进入函审阶段的事情发生

申报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申报指南,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各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积极调研国内外研究现状,追踪本领域的学科前沿,凝练科学问题,确定研究方向和项目选题,制定完善的研究方案,并了解本领域内近年已立项的课题,避免重复申报。

三、有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认真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仔细领会文件精神,根据项目研究计划需要,做好经费预算。

(2) 鉴于目前2019年项目指南和申请书还没有公布,申请人可暂参照和使用2018年项目指南和2018年基金申请书。2019年新版的指南和申请书将于2019年元旦前后公布,公布后请注意一定使用新版,同时注意2019新版和2018年版的不同,不要盲目粘贴;

(3)本年度申报以院部为单位组织申报,便于各部门合理组织项目组成员和审查材料,各院部指导小组要组织申请人认真填写《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届时可从学校公文发布下载),尤其注意超项检查和附件材料要求,避免违反规定造成形式审查失败;

(4)申请人要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国家政策和学科优先资助领域,了解申报不同类别资助的条件,切实避免无效申报;

(5)依托外单位申报项目者和参加外单位申请项目者,需通知本部门并到科技处提交申请书一份(或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组主要成员页)备案。

(6)基于往年申请国家基金没有成功的项目,拟继续申报者,务必结合评审专家意见,对申请书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并结合当前研究热点和自己的研究基础,考虑丰富、调整乃至更换研究内容。

四、申报工作计划安排

申报工作计划安排见附表。

各院部可在学校申报工作计划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本院部的申报组织实施计划。科技处将按照申报工作计划安排对各院部的申报组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汇总申报项目。

希望各院部精心组织国家基金申报工作,认真部署,抓好落实,促进我校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丛俊滋   联系电话:86367091

                                                                                   科技处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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