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满20项”专项奖励申请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 科技处 发布日期: 2017-11-28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发明专利管理暂行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14〕41号)十八条规定,对于当年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件以上的发明人(第一发明人),给予3000元的奖励,本次受理2016年度奖励申请。

一、申报条件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职务发明专利达到20项及以上的教职工。

二、申报材料

《职务发明申请优秀个人奖励申请表(20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按申请书顺序整理)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17年12月5日16时前,将纸质材料送科技处212房间,同时发送《职务发明申请优秀个人奖励申请表(20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

王乃焜 李洪 67091 wnk2002@sdj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