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学生处 发布日期: 2017-03-21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征兵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应征入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工作

1、登记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须参加兵役登记;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9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必须进行核验,未参加兵役登记的须进行补登。

2、登记方式:

在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网上兵役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征兵网的《一步步教你网上应征报名》(http://www.gfbzb.gov.cn/z/bmgl2017/index.jsp)

3、登记时间:

2017年4月20日前全部完成网上兵役登记。

4、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抓好落实。各学院要把兵役登记工作作为国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政策宣传,落实文件精神,集中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在校生进行兵役登记。

(2)严肃追究责任。各学院要把兵役登记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级以及每一名学生,牢固树立学生依法参加兵役登记、履行兵役义务的观念,确保所有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学生全部进行兵役登记。对于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登记对象,学校要按照《兵役法》、《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协调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相关惩罚措施的落实。对于拒绝完成兵役登记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单位和负有责任的领导、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二、应征入伍工作

1、应征报名:

(1)应征对象:

男兵:高校在校生,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24周岁。

女兵: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22周岁。

(2)报名方式:

自愿应征入伍的学生须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完成预征报名,经相关部门网络审核合格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式一份,“主要经历”需手写补充完整,由辅导员审核后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字。)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必须本人签字确认。),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校内审批手续后返还学生本人。

(3)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在6月20日以前,将《山东建筑大学2017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和本学院应征入伍学生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式一份)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收集整理后统一上交校武装部。

2、初审初检:

按照政策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既可以在学校驻地武装部应征,也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武装部应征。选择从

(1)从学校驻地武装部应征的学生,6月22日下午3:00,在学生处二楼会议室进行初审初检。参加初审初检的学生,需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由校武装部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

(2)从户籍所在地武装部应征的学生,6月30日前,需携带身份证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武装部(地址:洪家楼西路92号)进行初审初检。初审初检合格后,由历城区武装部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并须及时与户籍所在地武装部取得联系,了解应征入伍流程和时间节点,如需学校开具相关证明,请学生在学校放假前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

3.政治审查:

8月10-30日, 征兵工作进入政审阶段,学校相关部门会在暑假集中办理政审盖章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须于今年10月20日之前,将各部门审核盖章完毕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的复印件寄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校资助中心为其办理补偿/代偿手续(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250101,联系电话:0531-86361090)。

5.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校武装部。

联系人:罗晨韵

联系电话:86361090

附件:山东建筑大学2017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