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关于“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学校推荐学生参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学院推荐一名
二、推荐对象
所有我校全日制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推荐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附件1);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负责组织报名推荐工作,每学院推荐一人,择优推荐;
2、根据各学院推荐人情况,学生工作处将成立评选小组,组织开展综合评选活动,结合推荐人的事迹材料、日常表现、获奖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五、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推荐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请各学院将推荐人材料按要求于3月23日下午3点前,发送至邮箱:lpgoley@sdjzu.edu.cn,联系人:李培刚86361555
附件1:第十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附件2: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
附件3: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
附件4: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