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Donation
图书捐赠

山东建筑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捐赠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丰富学校文献资源,优化馆藏结构,保障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需求,规范文献资源捐赠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捐赠原则

坚持自愿无偿、荣誉激励、服务育人的原则。鼓励全校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及社会各界机关、团体、个人向我馆捐赠优质文献资源,共同构建多元、开放、包容的馆藏体系。

第二条  受赠文献资源范围

符合以下标准的文献资源,图书馆予以接收

1. 规范正版文献资源:符合馆藏范围、品相完好、污损轻微且内容健康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2. 特色典藏文献资源:具有历史价值与收藏意义的古籍、舆图、名家批校本及各类历史资料。

3. 特种学术文献资源:具备较高学术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会议文献、科技报告、学术集刊、民间诗文、资料汇编等。

4. 特色纪念资料:具有学术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其他载体类型的相关资料,包括日记、笔记、自传、手稿、教案、历史照片、证书、剪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等。

5. 校史人物文献资源:专门记载学校发展历程、校史人物及相关研究的特色文献。

6. 馆藏补充文献资源:本馆缺藏或需增补复本的图书。复本入藏原则上不超过10册(习题集类除外)。

 不予受赠文献资源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献资源,图书馆不予接收:

1. 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的。

2. 内容低俗、宣扬封建迷信、立场观点反动

3. 污损严重、霉变、装订脱落,严重影响阅读与保存,或内容陈旧、篇幅残缺、基本丧失文献功能的。

4. 缺乏学术参考价值、内容空洞的一般性读物。

5. 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建设方向或无法进行规范编目典藏的。

 权益归属与文献资源处置

(一)权益归属

捐赠文献一经图书馆接收,其所有权处置权均归图书馆所有。

(二)荣誉激励

1. 图书馆向捐赠者颁发《文献捐赠证书》,以示感谢。

2. 对于捐赠数量较大、文献价值较高或具有特殊意义的捐赠者,图书馆将在网站“荣誉捐赠”专区永久登载捐赠照片和捐赠简介,铭记捐赠贡献。
(三)分类编目入藏

1. 符合入藏标准的文献资源,加盖图书馆馆藏章与赠章,进行分类编目入藏

2. 本校教师(含离退休)的个人著作,入藏“建大文库”1册,其余复本分别存放于济南校区及烟台基地图书馆,供全校读者查阅利用。

3. 对于名家捐赠、珍贵历史文献、地方文献或特色文献资源,图书馆设专架/专库进行保护性收藏与展示。

(四)未入藏捐赠文献资源处置

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捐赠文献资源,图书馆按以下方式有序处置:

1. 优先调剂:转赠校内有需求的部门或个人。

2. 社会流转:转赠至有需要的校外机构或个人。

3. 合规报废:经审核无保留价值的,按规定流程合规报废处理。

本办法由山东建筑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与修订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6年3月31日


捐赠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图书馆采编部(TS209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 山东建筑大学图书馆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6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