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

公共资源下载
公共资源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资源下载 > 正文
降 级 重 修 申 请 表
信息来源:      作者:     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

降 级 重 修 申 请 表


学生姓名


学号


院部名称


班级


重修编入班级


降级重修原因


个 人 申 请






学生签字


填表日期


院长(主任)签字


院部

(章)


教务处长

签字


教务处

(章)


须知:

1.学生留降级时必须将由学生本人签字和经院(部)盖章的“课程学分互认情况表(休学、留降级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格式)交教务处。

2.学生留降级后按照现年级(留降级后所在年级)教学计划进行修读,毕业时按现年级教学计划进行审查。

版权所有: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山东建筑大学      邮编:250101    

联系电话: 0531-863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