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支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我校与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通发集团有限公司奖学金协议,现启动2021-2022 学年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三、名额分配
2021-2022 学年企业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者;学年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5%。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可放宽至 30%(含 30%),同时需要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标准参照国家奖学金“表现非常突出指标”,由学院负责收集审定。
2.优秀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光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学年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 50%。
五、评选办法
每名同学最多可申请一类奖项,不同类别奖项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得分排名情况进行评选。综合得分由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得分、综合测评得分、个人汇报得分等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 40%、综合测评成绩占 30%、个人汇报得分占 30%,最终按照学生申请奖项的综合得分排名评选获奖同学。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将申请材料报送学院。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申报人进行集中汇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了.学院公示。获奖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5月23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工部。
4.学校审定。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5. 学校公示。获奖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了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