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

评奖评优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评奖评优 > 正文
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

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支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我校与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通发集团有限公司奖学金协议,现启动2021-2022 学年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三、名额分配

2021-2022 学年企业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者;学年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5%。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可放宽至 30%(含 30%),同时需要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标准参照国家奖学金“表现非常突出指标”,由学院负责收集审定。

2.优秀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光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学年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 50%。

五、评选办法

每名同学最多可申请一类奖项,不同类别奖项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得分排名情况进行评选。综合得分由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得分、综合测评得分、个人汇报得分等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 40%、综合测评成绩占 30%、个人汇报得分占 30%,最终按照学生申请奖项的综合得分排名评选获奖同学。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将申请材料报送学院。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申报人进行集中汇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学院公示。获奖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5月23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工部。

4.学校审定。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5. 学校公示。获奖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了个工作日的公示。


版权所有: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山东建筑大学      邮编:250101    

联系电话: 0531-863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