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类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参评基本依据
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请参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本专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资助规范》(附件1)、《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本专科励志奖学金资助规范》(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
三、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加强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奖学金评选是我校本科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当成立由学生工作分管领导、辅导员、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评选、初审、公示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严格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要求,制定学院评审细则,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尽快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一项励志奖学金,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评审实行差额制,各学院按照1:1.5的比例差额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各学院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学校评选。
(三)严格制定公示制度。各学院要对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应注意保护学生隐私,超过公示期的公示内容及时撤除;对于公示期内师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及时回复,杜绝不良舆情的发生。学生工作部、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热线监督电话、工作邮箱接受全校师生的咨询和举报,对于在评审工作中存在违背国家政策、违反组织纪律、缺失工作环节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在全校通报,并取消学院相应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名额。
四、报送评审材料
(一)报送内容
(1)省政府奖学金:
①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②《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初审名单表》、《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差额学生信息统计表》、《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内容同上)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差额学生信息统计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
(3)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①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内容同上)
②《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初审名单表》、《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差额学生信息统计表》、《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4)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①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内容同上)
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初审名单表》、《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学院要按照分配的名额指标(附件7),10月16日17点前将学院四类奖学金电子版材料(附件3-6)打包发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h@sdjzu.edu.cn),四类奖学金压缩包分别命名为“奖学金类别+学院名称”,电子邮件主题为“本科生奖学金+学院名称”。纸质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要求
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时,对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放宽至30%(含30%)的申请学生,要从严掌握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详见附件1)。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时,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50%)。
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在《初审名单表》备注栏对以上情况进行重点标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工作联系人:蔡明越 联系电话:86361052
附件:
1.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本专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资助规范
2.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本专科励志奖学金资助规范
3.2023年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相关材料
4.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5.2023年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6.2023年本科生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7.2023年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5日